保加利亚于1949年10月4日与我国建交,1952年中保两国政府签订了两国间第一个贸易协定,当年的双边贸易额为375万美元。之后,两国间的贸易有所上升,但由于60年代两国关系恶化,双边贸易额大幅下降。70年代,中保年贸易额平均为4600万瑞士法郎。80年代以来,中保经贸关系得到了较快发展,两国签署了《鼓励和保护投资协定》和《避免双重征税协定》。1985年,中保两国成立了政府间的经济、贸易及科技合作委员会,该委员会就双方的合作事宜举行了多次例会。2002年4月中保双方在北京顺利召开了第九届例会。
中保两国政府协议项目的记帐贸易从1991年开始改为现汇贸易。为了使双边贸易的发展不因结算方式的改革而受影响,以致贸易大幅下降,中保两国政府就双边贸易的支付手段、贸易方式、商品种类、交货数量、到货时间等具体问题,在原则上签订了1991年贸易议定书,从而使1991年的中保双边贸易额达到了1亿多美元。其中现汇贸易部分为6900万美元,易货贸易部分约为3400万美元。
2006年中保贸易额为18.6亿美元,其中我出口17.8亿美元,进口8000万美元,同比分别增长为251.3%、303.7%、-8.2%。2007年1至7月,双边贸易额为5.4亿美元,其中我出口4.5亿美元,进口9000万美元,同比分别增长-40.0%、-47.0%、68.9%。
我出口的主要商品为机电产品、化工产品、医药原料、焦炭、服装、鞋、帽、小五金、玩具、照明设备、钟表等小型轻工产品、非贵重金属。我从保进口的主要商品是非贵重金属、矿产品、化工产品、动植物制品、木材、小型医疗器械、电机、水泵等;塑料及塑料制品、食品、机械产品、纺织品。
现阶段,中保经贸关系始终处于贸易进出口不平衡、贸易形式单一的特点。主要是由于两国贸易方式改变后,我国营公司或一些大型企业逐步退出保市场,小型私营经济逐渐成为两国贸易的主体,除一般商品贸易外,尚不具备投资其它合作领域的能力。在新的市场经济条件下,双方具有一定经营规模的企业相互了解不深,相互投资、合作生产等其它贸易方式尚停滞在研究、探索阶段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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